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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统一宣传《价格法》

1998-04-2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26日讯(实习生张玉玲)4月26日,是《价格法》全国统一宣传咨询日。全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干部今天走上街头,开展咨询,接受投诉,向广大消费者宣传《价格法》。在北京,国家计委、北京市物价局在西单、王府井等主要商业区及郊县设立了18个宣传咨询点。国家计委副主任王春正和北京市副市长刘淇以及区、县的领导同志参加了此次宣传咨询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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